在不同年代,在愈來愈用「平等」去包裝的年代,女性的地位不斷提升。提升的轉捩點往往是一些世界大事,像是工業革命﹑世界大戰﹑暴亂後諸如此類,彷彿都是血腥和殘忍之後的副產品。歷史上是沒有出現過為了提升女性地位而開打的仗。其實,女性的地位低是嚴重的社會不平衡嗎?什麼是社會地位?什麼是低?
假如「破壞別人眼中印象的就是失衡」,那失衡是必然存在的。因為在生理學上男與女的身體結構已大不相同,對外在事物的感覺不同。兩者從不在同一比較點上,那何來比較?所有的「印象」也是外加的。如是說:男的要勇敢強悍,女的要溫柔賢淑;當男的有溫柔賢淑的本質,女的又變得勇敢強悍是否已是不平衡?
以香港而言,女性與男性是看齊的。起碼沒有因為性別的問題而令男/女性而做不到女/男性的工作;女人有投票權,任事業強人,接受高等教育……甚至平機會的持平。英國女皇,人民英雄昂山素姬,就連日本的皇室繼承權也將是公主…
「自由即所有人皆擁有的,做一切不傷害其他人的自主權。除了保障社會上其他人享受同樣權利外,此天賦的權利不應有任何限制。」
「於法律面前,無論受法律保護者,或受法律懲罰者,人人皆平等。平等承認生來的差別,和不受遺傳影響的能力。」
說到底,現今世代是否男女平等,視乎個人有否看低自己,有否自我否定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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